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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追回工资超264亿,欠薪治理的难点为何仍在“最后一公里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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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根治欠薪,追回264.56亿元后,真正难的是“最后一公里”

2024年,全国办结工资类案件62.02万件,为244.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64.56亿元;到了2025年欠薪冬季专项行动,相关部门又查处欠薪案件28万件,帮助147.78万名劳动者追回148.28亿元。

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,欠薪治理已经不是“没人管、没办法管”;另一方面也说明,欠薪隐患并没有彻底消失。制度已经铺开,案件仍然发生,问题的关键就从“有没有制度”,转向了“制度能不能真正卡住风险”。

这也是根治欠薪进入第十年的现实背景。

从专项整治,到一套完整的治理链条

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》,全面部署根治欠薪工作。此后,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建立工资保证金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实名制管理、银行代发、维权公示等制度。

2020年施行的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,又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支付、工程款与人工费用管理、违法责任等方面的要求。

这些制度并不是简单增加几张表、几个账户,而是试图把工资从工程资金中单独“拎出来”。

过去,一些项目存在工程款、材料款、人工费混在一起的情况。只要总包、分包或建设单位某个环节出现资金紧张,工人的工资就可能被层层拖延。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制度的作用,就是让人工费用有独立流向,减少工资被挪作他用的空间。

实名制管理也不只是为了登记姓名。它要解决的是“谁干了多少活、应当拿多少钱、由谁负责支付”的确认问题。发生争议时,如果没有考勤、进场记录和工资表,劳动者往往很难证明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数额。

从这个角度十年治理最大的变化,是欠薪处理开始从事后追钱,转向事前预防、过程监管和末端追责。

但制度“写在纸上”,不等于“落到工资卡上”

现实中的难点,往往不在制度名称,而在执行过程。

工资专用账户是否真的专款专用,实名制考勤是否真实,劳资专管员是否持续履职,银行代发是否按实际工资表执行。某个环节流于形式,后面的监管就可能失去依据。

江苏的数据可以说明治理力度,也能反映问题规模。

2024年,江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.34万户,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.64万件,为15.3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9.81亿元,其中涉及农民工4.62万人、工资4.14亿元。江苏法院同年为农民工追回“血汗钱”3.6亿元。

南京2024年化解各类欠薪线索5.28万件,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41件,为3.23万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权益2.4亿元。2025年,南京又为2.93万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2.14亿元。

这些成绩说明,投诉和案件能够被接收、调查、处理。但从另一个角度案件数量持续存在,也表明部分项目仍然没有把风险挡在发薪之前。

工程建设领域尤其如此。

未批先建、违法发包、转包、违法分包、挂靠、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等问题,可能沿着合同链条传导到工人工资。项目一旦资金链断裂,劳动者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、却最早受到影响的一方。

因此,治理欠薪不能只盯着施工班组,也不能把全部压力都推给末端用工单位。谁负责立项,谁拨付工程款,谁组织施工,谁实际用工,都需要在责任链条中留下清晰记录。

新风险正在从工地延伸到平台

传统工程领域的问题尚未完全消失,新就业形态又带来了新的难题。

外卖骑手、快递员、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,可能与平台、外包公司、加盟商、劳务公司同时存在联系。工资、配送费、奖励、罚款和服务费混在一起后,劳动者有时很难判断自己究竟向谁主张权利。

这类争议的难点,是劳动关系并不总是以传统劳动合同形式出现。有的人签了合同,有的人通过第三方公司接单,还有的人主要依据平台规则获得收入。不同用工模式下,责任主体和维权路径可能不同,不能简单套用工程建设领域的处理方式。

江苏检察机关办理过支持快递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。仪征市一案中,10名快递员追回工资20.76万元。这个案例的价值,不只是追回了一笔钱,更在于说明新业态劳动者的工资争议,同样需要行政监管、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共同介入。

如果平台只强调接单效率,却没有清晰的薪酬规则、结算记录和申诉渠道,劳动者面对扣款、延迟结算或合作方停摆时,就容易陷入“找不到人、说不清账、拿不到钱”的局面。

为什么“查处很多”,仍然不能等同于“基本无拖欠”

支持强化监管的人,理由很直接:欠薪关系到劳动者一家人的生活,只有提高违法成本,才能压缩企业的侥幸空间。对恶意欠薪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依法处理,也能避免守法企业承担额外成本。

反过来仅靠罚款和集中检查也有局限。

如果企业已经资不抵债,单纯处罚未必能让工资回到劳动者手中;如果企业提前转移财产,等案件进入处理阶段,实际可供执行的资金可能已经减少。公开调研材料曾提到,江苏某苏南地区2024年有近20%的拖欠工资款因企业转移财产、资不抵债等原因未能清偿。这个比例的具体适用范围和统计口径,还应以原调研发布方的完整说明为准,但它提示了一个现实问题:追责和清偿不是同一件事。

欠薪治理需要同时算两笔账。

第一笔是责任账,谁违法、谁失职、谁应当承担责任,必须查清楚。

第二笔是清偿账,项目还有多少资金、企业有没有可执行财产、工资能否优先保障,也要尽早掌握。只有把预警时间提前,才可能在企业完全失去支付能力之前保住工资资金。

下一步,关键看五个动作能否变成日常

第一,资金管理要前移。人工费用应当单列,工程款和工资资金分账管理,项目开工、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都要有可核验记录。对未批先建、违法垫资等高风险项目,不能等到工人集体投诉后才处理。

第二,核心制度要接受现场核验。工资专户有没有真实流水,考勤记录是否与实际施工人员一致,工资表是否由劳动者确认,不能只看材料齐不齐,更要看数据能不能相互对应。

第三,监管要从“人找案”转向“数据找风险”。用工备案、考勤、工资发放、项目进度、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如果能够依法共享,就能更早发现连续欠薪、工资账户异常和项目停工等信号。

第四,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要衔接顺畅。对恶意欠薪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,不能长期停留在调解和罚款层面;达到移送条件的,应依法移送,避免出现“以罚代刑”。

第五,新就业形态不能成为监管盲区。平台、加盟商、外包公司之间的结算规则要更透明,劳动者应当能够查到订单、收入、扣款和结算时间。发生争议时,先固定证据,再确认责任主体,不能只凭口头承诺等待处理。

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,最好及时保存劳动合同或入职记录、考勤信息、工资流水、聊天记录、工牌、项目名称和现场照片等材料。工程建设领域可以查看施工现场维权公示信息,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,也可通过12333、12345等渠道咨询。涉及复杂主体、金额较大或关系认定争议的个案,仍需结合具体材料寻求专业法律意见。

十年治理已经完成了从无序处置到制度化监管的转变。接下来能否实现“基本无拖欠”,不只取决于查处了多少案件,更取决于一个项目在发不出工资之前,能不能被及时预警;一名劳动者提出工资请求后,能不能尽快确认金额、找到责任人,并真正拿到应得报酬。

下一阶段,最值得观察的不是制度还会增加多少,而是工资专户、实名制、数据预警和责任追究,能否在每个具体项目、每笔具体工资上真正发挥作用。